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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婚外情调查取证: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作者:admin 浏览:114 发表时间:2024-11-26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

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离婚之后,原定抚养孩子的一方若出现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例如罹患病重导致无力照顾、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以致无法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等,那么非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便有相当大的可能性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然而,在此过程中,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以证明上述情况确实发生了变化,以及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另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在离婚事件中,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禁止另一方的探访行为,

首先我们建议可尝试进行友好沟通与协商, 以防止各类纷争的产生从而干扰儿童的健康成長进程。然而若无法通过协商化解争议,不能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身对孩子的法定探视权利。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将儿童福利作为审判依据,就探视权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范围做出裁决,并随后要求孩子的监护人履行协助执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另一方死了,要不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在离婚且另一方过世的情况下,是否应承担子女抚养费

若在离婚后男方不幸离世,若其子女尚未成年,男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抚养费用。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男方遗产中的一定份额必须分配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即便男方生前曾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全部遗产赠予他人,此项遗嘱也将被视为无效,未成年子女仍有权享有遗产中的应有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是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出现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比如身患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就有较大可能通过起诉变更抚养权。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情况的变化和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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